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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年时报:央企最大的“善”是返利于民

  赵勇

  应该让央企的利润最大程度实现全民普惠,这些利润,不一定要以现金的方式发给民众,但可以充实到各种民生缺口中来,比如用来填补养老金的欠账

  央企捐款再陷争议,与以往被指责“捐得太少”不同,这一次,是“央企捐得不少却依然被质疑”。

  国资委近日发布2011年度央企对外捐赠情况,108家央企去年累计捐赠总额为37.7亿元。然而,30多亿元的捐款却并没换来公众的好评,有不少网民指出,“央企是在用全民的钱挣自己的面子”、“与央企所挣利润相比,三十几

  亿元的捐赠是少之又少,没什么值得炫耀的。”

  报道在形容央企在捐款一事上屡屡被质疑时总结说:捐了,惹质疑;不捐,受非议;捐少了,被说为富不仁;捐多了,又被说行业垄断创造高利润。央企在舆论场中陷入了一个尴尬的怪圈。在捐款上左右为难,一些央企觉得很委屈,但说实话,这不能怪舆论鸡蛋里挑骨头,因为央企的性质早已经决定,其最大的“善”是最大程度返利于民,而不是捐了多少钱。

  央企属全民所有,其创造的利润当然也属全民所有,从理论上说,央企没有权力处置这些巨额利润,当然,央企也无权拿这些钱去做慈善,要不要捐、捐多少,应该由身为股东的全民来决定。比如说,如果遇到突发性灾害,相信大家会同意央企捐款,但如果是一些地方搞的运动会之类的,大家就未必同意央企动辄几千万的赞助了,至于一些地方搞形象工程向央企摊派所谓的捐款,大家就更不会同意了。

  央企捐款之所以里外不讨好,并不是人们反对企业做慈善,而是因为央企的巨额利润(2011年为9173亿元)首先没有惠及身为所有者的全体民众,简单来说,就是央企向财政上缴红利的比例过低。所有者没从央企的巨额利润中获得应有的权益,反过来再看着央企在未经“老板”同意的情况下大手笔捐款,心里当然会不舒服。

  目前央企的红利上缴比例是5%和10%两档,也就是说,即便是政府限制性行业的央企,其红利的最高上缴比例,也不过是10%。关于央企上缴红利比例过低的问题,舆论已经多次提及,“亟须提高”已成共识。甚至有专家认为,央企应该将80%的利润上缴财政,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去年2月也曾表示,国企利润上缴比例应进一步提高。

  央企不是不能做慈善,但它首先要做的,是保证所有者即全民能够分享红利,让央企的利润最大程度实现全民普惠,这些利润,不一定要以现金的方式发给民众,但可以充实到各种民生缺口中来,比如用来填补养老金的欠账。事实上,不仅是养老,包括医疗、义务教育这些民生领域,如果央企的利润能够充实进来,不仅能够大大缓解财政支付压力,更能够提高这些领域的保障水平。但这一切的前提,是尽快提高央企利润的上缴比例,让央企“全民所有”的属性通过利润普惠真正得以凸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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